时间:2022-12-08 19:53:29 | 浏览:478
为加强能源供应保障,推进高质量发展,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按程序决定,自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,对煤炭实施税率为零的进口暂定税率。
我国煤炭进口最大的来源国印尼,根据东盟经济合作框架和进出口税则,目前适用的税率是0。其他进口来源国俄罗斯、蒙古、加拿大进口的煤炭适用最惠国税率,根据不同煤种税率水平为2.5%-6%不等。目前海外煤炭价格偏高是抑制进口量增长的最大原因,在国际能源价格回落前,预计煤炭进口量难以大幅提升。